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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学院青年志愿者分队管理条例
2008-09-26 00:00 数理学院  本站原创   (点击:)

数理学院青年志愿者分队管理条例

引言:规范青年志愿者管理,就是在青年志愿者的招募、培训、服务、考核、评估等方面,建立并实施一套相对统一的制度。这是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的重点,是广泛动员更多的青年参与志愿服务,提高青年志愿者素质与技能的必要手段,是推动青年志愿者行动朝着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方向发展,最终建立起有我院特色的青年志愿者服务体系的必然要求。在这样的前提下,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第一条 青年志愿者概念
1、 志愿工作是指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且提供服务。
2、 青年志愿者即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志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青年。

第二条 分队以“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为宗旨,以“团结、互助、友爱、奉献、进步”为准则开展志愿活动。

第三条 青年志愿者招募严格按照《数理学院青年志愿者招募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1、 由青年志愿者分队策划部及社区部在深入了解服务需求、明确服务项目,明确服务任务后,发布需求信息,提出招募要求,接受应招者报名。
2、 招募形式:通过分队和院团委等组织动员,举办招聘会。

3、 招募手续:在明确提出招募要求后,由应招者提出 申请,填写《青年志愿者登记表》,包括基本情况、服务意愿等,分队及院分团委审核其资格,通过者定为青年志愿者,登记表归档

第四条青年志愿者培训
青年志愿者原则上经过培训后安排服务任务。
1、 培训内容:
青年志愿者基本概念:包括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
志愿服务必须的技能:一些专业技术的志愿服务还需对志愿者进行专门训练。
2、 培训方式:
A、 对长期的、明确的服务任务应在安排服务任务之前进行集中的、统一的培训;
B、 对突击性的、紧急性的服务任务,可由分队视需要决定培训内容、时间和方式。

第五条青年志愿者服务

青年志愿者开展的活动要立足校园、面向社会,充分发挥学院及专业特色,开展富有我院特色的活动。

第六条考核和评估

队员及干部的考核严格按照《活动考核制度》及《分队奖惩条例》执行

数理学院青年志愿者队

200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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