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院学工室 
 院学生会 
 学生工作 
 团学活动 
您的位置: 学院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生工作  >  正文
数理学院新生成长辅导员工作暂行办法
2008-09-27 00:00 数理学院  本站原创   (点击:)

一、新生成长辅导员工作的目的

为了更好地加强入校新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学习生活能力的培养,帮助新生更快的适应新的学习环境,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经院党委行政领导的同意,特在高年级的学生中选拔成绩优秀、有责任心、学习生活作风优良、阳光向上的模范学生作任期一年的新生成长辅导员。

二、新生成长辅导员工作的意义

新生成长辅导员优良的作风,好的学习方法,既可以给新生一种模范指导作用,又可以提高新生成长辅导员自身的综合素质。新生成长辅导员工作也是我院加强学风建设、寝室文明建设、安全教育建设,丰富多彩的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三、新生成长辅导员工作的职责

1、引导新生养成好的生活、学习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切实为新生的学习生活服务。

2、协助学校学工部、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做好新生的各项工作。

3、参与和协助新生军训工作,以及新生班级班会等主题活动的开展。

4、关心新生的思想动态,如发现新生思想情绪异常情况,及时报告院老师以及学院领导。

5、及时开展新生的学风建设、寝室文明建设、安全建设的工作,宣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早晚自习的考勤工作。

6、每天按时下到学生寝室了解学生的所需、所想,解决新生的各项困难,做好工作记录。

四、新生成长辅导员的管理与考核办法

新生成长辅导员归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管理,新生成长辅导员的工作要对新生负责,院学工室对其工作进行考核。

院学工室每隔半学期对新生成长辅导员进行考核一次,考核从考勤、工作表现、自身的思想学习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合格者,则继续留任新生成长辅导员岗位,对工作业绩优秀者,学院进行表彰。一年考核都合格者,在学年综合测评中加分,优先推选入党积极分子,优先考虑评奖评优。

数理学院学工室

2008年9月11日

关闭窗口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南华大学雨母校区崇德楼     电话:0734-8282453     邮编:421001     版权所有:南华大学数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