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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
2009-05-04 00:00 佚名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点击:)

各市州委组织部,省直有关单位,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组通字〔2008〕18号)和《湖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细则》(湘组发〔2009〕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数量与方式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下达2009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名额的通知》(组通字〔2009〕15号)要求,我省2009年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1445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今年采取省市双向计划、学生定向报名、全省统一考试、市州面试预录、省里综合调配、全省统一公示的方式选聘。

各市州选聘名额在市州申报、省委组织部调节的基础上确定如下:

市 州

计划数额

市 州

计划数额

长沙市

150

张家界市

55

衡阳市

150

益阳市

100

株洲市

100

郴州市

100

湘潭市

60

永州市

130

邵阳市

100

怀化市

100

岳阳市

100

娄底市

80

常德市

100

湘西自治州

120

总 数

1445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以报考。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下达2009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名额的通知》(组通字〔2009〕15号)文件规定,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本科以上学历比例和中共党员比例都必须达到80%以上。选聘报考的基本条件是: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成绩良好。

3.身体健康。

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可报名应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选聘程序

1.宣传发动。根据中央和省委精神广泛进行宣传发动。省委组织部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有关政策要求,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分别设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政策咨询热线电话。各高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向本校毕业生进行宣传动员,要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有关政策和办法纳入毕业生就业指导教育课程。

2.确定计划。各市州根据本地实际,向省委组织部申报选聘人数计划。省委组织部根据上报计划统一安排、调剂,确定并下达各市州选聘计划。

3.个人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过湖南领导人才网(www.hnleader.gov.cn)的在线报名系统,按志愿分市州定向报名,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和所报考市州委组织部在网上进行,往届和省外应届毕业生在面试时还须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湖南领导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5.笔试。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参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笔试科目设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个科目。

6.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分市州按照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工作由各市州委组织部按照省委组织部统一时间、地点和要求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面试时,往届和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携带大学毕业证书(暂未领取大学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身份证以及经就读高校和毕业后有关单位党组织审核、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该表在湖南领导人才网报名系统中生成、下载)进行资格复核。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名单。

7.体检。由所报考市州的党委组织部组织到指定医院按公务员录用要求进行体检。

8.考察。在体检期间同时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大学生的德才表现,包括政治表现、学习态度、学习能力、组织能力、纪律观念、身体状况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在湖南领导人才网下载《湖南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考察鉴定表》。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进行考察;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由选聘市州组织实地考察,也可以函调方式进行考察;往届毕业生可由选聘市州组织实地考察,也可由毕业生本人向原就读高校党委组织部和现工作单位党组织同时申请考察,没有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可以向原就读高校党委组织部和居住地党组织或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时申请考察。负责考察的党组织要认真填写考察鉴定表,并在考察鉴定表末尾签具经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备选聘单位进行核查。

9.预录。各市州委组织部综合体检和考察情况,提出预录名单,报省委组织部综合、审核。如需要跨地区调剂,由省委组织部根据毕业生志愿进行调剂。

10.公示。省委组织部将审核合格的对象在《湖南日报》、红网、湖南领导人才网、湖南红星网、湖南人事考试网、湖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统一进行公示。

11.缺额补选。如果需要补选的,原则上由市州委组织部按计划数进行补选,补选对象必须在面试对象中挑选。

12.决定聘用。各市州委组织部综合公示情况,研究提出聘用人员名单,报省委组织部部务会审定。

13.培训上岗。由各市州委组织部对选聘的高校毕业生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天。培训内容主要是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知识,本地新农村建设情况和乡风民俗,开展农村工作的基本方法、党团工作基本方法等。培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课堂辅导、经验介绍、座谈讨论与实践培训相结合。采取请优秀的乡村干部传授经验、请大学生村干部先进典型介绍体会、组织到本地先进村或培训基地实践考察见习等方式,帮助他们掌握群众工作方法,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培训期间,各市州委组织部要明确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分配去向,并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培训后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到岗上任。

四、选聘工作日程安排

3月 开展调研。

4月 修订实施细则,研究制定选聘工作方案,组织宣传发动。

5月 报名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3日至5月17日;高校、市州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的时间为5月13日至5月19日;考生初审结果查询时间为5月15日至5月19日;初审通过的考生于5月27日至5月28日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为5月30日上午9:00至11:00。

6月 面试,体检,考察,公示。

7月 聘用,培训,上岗。

五、组织领导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扎实工作,确保选聘质量,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各高校要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引导鼓励毕业生应聘,可以通过召开动员大会、校园媒体、请现任大学生“村官”作报告、现任大学生“村官”与毕业生面对面交流等方式进行宣传动员,对中共党员毕业生要通过党支部会议学习有关文件,宣传到人。选聘工作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好中选优,选聘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毕业生到村任职。在具体工作中,要抓紧时间,讲究效率,耐心细致,优质服务。要组织安排好选聘录用后续工作,做好毕业生户口、档案、党团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切实为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提供支持和服务。

联系电话:0731-2219757;传真:0731-2218363;电子邮箱:hnjczzjs@126.com。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200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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