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椐《南华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南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经数理学院院务会议讨论,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
鼓励交流、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原则;
彰显特色、强化品牌的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综合考虑的原则。
二、工作小组及职责
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
组长:林文斌
副组长:欧阳自根,王恒太,田生军
成员:邹志伟,江春华,陈小兰
秘书:赵艳辉
工作小组职责
根据学校推免生工作小组的要求,结合本院学科 、专业特点,制定具体推荐办法,广泛宣传,接受学生报名,审议、公示、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
三、回避制度
1.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论文、获奖、专利及竞赛的指导教师等情况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2.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
3.工作小组成员参与评审前务必签署《工作人员承诺书》。
四、遴选条件
(一)推免生资格申请基本条件
1.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等)。
2.品行优良。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履行高等学校学生义务;无不良诚信记录(含学术不端、其它不诚信问题),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业条件:
①学生应修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和限选课程必须全部合格,且学科基础必修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首考及格,不得有补考、重修情况。
②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425分),外语类专业学生专业外语统测考试必须合格。
4.身心健康,达到大学体育合格标准,心理健康测试合格。
(二)推免生入围资格审查
推免生推荐资格审查由教务部负责,学院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入围学生名单进行遴选,同时做好参与推免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推免学生入围办法如下:
1.第1至6学期按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及要求,应修必修和限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专业总人数在100人以下的按专业总人数15%的名额推荐入围学生,超过100人的专业超过部分按8%的名额推荐入围学生。
2.在读期间以南华大学在校生的身份取得与专业相关的以下成绩者: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获得学科竞赛国家级一、二等奖,省级一等奖者;获得国家级相关荣誉称号,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优秀学生可适当放宽学业要求限制条件,但学业成绩必须严格控制在专业总人数排名前30%的推荐范围内。需由学生本人申请,经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审核认可,方可参与推免遴选,并占学院的推免生总计划名额。
五、推荐程序
1.具备推荐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南华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向学院教务室提交1至6学期成绩单,英语过级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有关科研成果与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做好原件与复印件的审核工作,并对有关科研成果与奖励进行打分统计。
2.综合成绩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学业成绩,占比80%;
(2)《南华大学数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评分细则》(见附件1)规定的创新能力得分。最高分者计100分,其他人的得分按其得分除以最高分再乘以100进行计算。这一部分成绩占比10%;
(3)面试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满分100。这一部分成绩占比10%。
综合排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公示3天。
3.学院将推免生候选人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小组进行审定。
六、异常情况处理
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在最后两个学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推免资格:
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处分者;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有优良者或毕业考试未通过者;
未获得学士学位者;
体检不合格者;
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南华大学数理学院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