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有关文件以及教育部和湖南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为了确保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组长由院长和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各硕士学位点负责人以及研究生秘书。
职责:负责制订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经学校审定的工作方案;指导成立分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专家小组;负责协调招生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结果,及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2.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小组具体部署全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长由主管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各硕士学位点负责人以及研究生秘书。
职责: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负责遴选、培训复试专家及复试工作人员;组织安排调剂工作人员,开展招生与调剂政策宣传,精准发布调剂信息、反馈受理结果,及时接听电话并负责招生政策咨询,确保效率和服务质量;组织确定复试内容、复试场地并负责复试内容的保密工作;组织制定复试评分标准、程序及相关要求,制定招生复试工作计划;严格复试过程管理,核对提交拟录取结果,报二级招生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3.招生工作督查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纪检委员担任成员包括各教职工党支部纪检委员等。
职责:负责全面监督、检查全院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过程,复试现场巡视,规范和监督研究生复试过程,协助陪同上级主管部门巡视与督查工作。
4.各学科专业招生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办法。组长由各个硕士学位点带头人担任,成员包括所有硕士研究生导师。
职责: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公正”承诺书;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进行综合排序;及时将本学科专业考生复试结果上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与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与审定。
三、复试基本条件
(一)本院第一志愿考生均执行教育部划定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复试分数基本线及《南华大学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报考规定及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
(二)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的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按教育部通知要求进行审核。
(三)复试名单确定
所有学科、专业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符合我院初试成绩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包括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将公布在学院网站。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由学院根据公布的调剂工作细则确定,名单(包括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公布在学院网站。
(四)专业招生人数
数学:14人,应用统计:22人。
四、复试方式
统一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规则
符合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内;考生初试考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一命题科目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且初试成绩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经审核同意可进行调剂。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在符合学院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各类数学、数学建模竞赛获奖等情况、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二)研招网调剂系统
我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申请调剂普通计划的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超过12小时后学院可根据调剂考生的数量与缺额情况随时关闭调剂系统。报考我院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1.调剂系统开通后,学院将根据录取情况及时公布缺额专业的调剂名额与调剂的要求。
2.符合我院调剂条件及教育部公布的A类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我院公布调剂计划缺额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学院根据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考生本人的填报志愿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并确认“复试通知”。
4.复试完成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请所有调剂考生保持通讯渠道畅通,被“拟录取”的考生在24小时内须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六、复试时间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进行。一志愿线复试录取完毕后,再组织调剂复试。
(一)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复试时间
时间 |
地点 |
专业 |
内容 |
备注 |
2024年3月31日 14:30-18:10 |
雨母校区 崇德楼214室 |
数学 |
资格审查 |
具体安排见院网通知或QQ群:660710174 |
2024年4月1日 08:30-12:00 |
雨母校区 崇德楼102室 |
数学 |
专业笔试、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 |
2024年4月1日 14:30-18:10 |
雨母校区 崇德楼305室 |
数学 |
综合面试 |
2024年4月1日 14:30-18:10 |
雨母校区 崇德楼214室 |
应用统计 |
资格审查 |
2024年4月2日 08:30-12:00 |
雨母校区 崇德楼102室 |
应用统计 |
专业笔试、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 |
2024年4月2日 14:30-18:10 |
雨母校区 崇德楼305室 |
应用统计 |
综合面试 |
(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
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4月8日开通,我院调剂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8日-4月24日,具体时间见学院网上通知。
七、复试流程
(一)资格审查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前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学院要求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复试前,考生必须携带下列材料到数理学院雨母校区崇德楼214室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
1.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章)。
4.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a.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单的复印件并签承诺书(承诺在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对于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无异议);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对于在2024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考籍卡(证)。
5.报考非全日制考生(必须为定向就业)和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的原件。
6.《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英语水平测试证书原件。
8.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
9.复试费缴费凭证。
上述材料中1、2、4、5、9项必须在复试前提交,其他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供,在不影响复试考核公平性的基础上,学院可视情况给予缓交。
(二)心理健康测试
复试2天前(以学院复试通知为准)考生扫码登录心理健康教育系统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考生心理健康状况评价参考。具体测试操作流程如下:
2024年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评二维码
心理健康测试实施流程:
第一步:使用本人微信或QQ扫码登录心理健康教育系统,用户名为考生身份证号,默认密码是123456。
第二步:请考生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其个人资料。
第三步:点击【测试】参与测评。
第四步:测试只能做一次,不能重复施测,完成之后提交试卷,显示“提交成功”即可。
(三)体检
我院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入学时,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以上,入学前三个月内均可)上交至学院,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四)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62号)和《关于公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468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考生复试前通过银行或手机银行APP汇款至南华大学(不支持微信、支付宝转账):
户名:南华大学 账号:43001510064050005899
开户行:建行衡阳石鼓支行
转账汇款时在备注中注明:复试费+姓名+报考专业(简称),因备注的字数有限,可简短备注,如:复试费张**临床。考生缴费凭证提交各二级招生单位存档。各二级招生单位审核复试考生的缴费情况,未交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交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没来参加复试,我校不予退费。
八、复试内容与成绩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综合面试等,总分为100分。
1、专业笔试(加试):专业课考试,按报考学科专业命题;加试:加试对象为同等学力考生,本科非数学专业的考生。此项占整个复试成绩的30%
数学专业:笔试内容:数学综合考试,内容包括数学分析(《数学分析》(第2版),陈纪修、於崇华、金路著,高等教育出版社,约40%)、高等代数(《高等代数》(第3版),北京大学数学系几何与代数教研室前代数小组编,约30%)、概率统计(《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第4版),盛骤等著,高等教育出版社,约30%),满分100分;加试内容:①微积分(同济大学出版《高等数学》(占加试成绩50%))②工程数学(南华大学谭琼华自编教材《线性代数》(北京大学出版),《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第4版),盛骤等著,高等教育出版社,(占加试成绩50%),满分100分。
应用统计专业:笔试内容:数学综合考试,内容包括同济大学出版《高等数学》(占笔试成绩50%)和南华大学谭琼华自编教材《线性代数》(北京大学出版,占笔试成绩50%),满分100分;加试内容:人大版贾俊平主编《统计学》第七版(人民大学,占加试成绩50%)),西安交通大学汪荣鑫主编的《随机过程》(占加试成绩50%),满分100分。
注: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若有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
2、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满分100分:翻译一篇相关专业的学术论文(1-2个版面)。此项占整个复试成绩的30%。
3、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此项占整个复试成绩的40%。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成绩不计入综合面试成绩。
(2)专业素质和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此项占综合面试成绩的40%。
(3)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和表达礼仪等。此项占综合面试成绩的30%。
(4)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此项占综合面试成绩的30%。
九、拟录取
(一)复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其中复试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和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具体如下:
考生综合成绩(100分)=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调剂考生的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网申请调剂专业保持一致。
(二)复试通过的考生须签订拟录取承诺书,复试情况登记表及拟录取汇总表上学习形式必须注明“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三)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我校。
(四)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在拟录取公示开始一周内向学校提交。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二级招生单位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4年4月25日前向学校研招办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六)公示
学院将每批次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七)其他
以上复试具体考核内容及方式将可能根据教育部后续要求做相应调整。
十、日程安排
3月31日-4月2日,学院组织一志愿考生复试、整理数据并上报;
4月8日-24日,学院组织调剂志愿考生复试、整理数据并上报;
4月25日前,完成所有复试录取工作;
5月下旬,将录取数据上报教育部备案;
6月中下旬,学校研招办发出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院招生办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和学校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复试日程安排。
十一、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及时公布,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二)复议制度。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或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办公室受理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如存在违纪违规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三)2024年硕士研究生生复试、录取期间,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734-8282310,0734-8281591;电子邮箱:nhdxyzb@163.com。
十二、复核复审
建立复核复审机制,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十三、特别说明
(一)学院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缺额信息后,请调剂考生按要求登陆系统填写调剂申请。调剂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反馈是否接收拟录取,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院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研招办将经网站公示的待录取名单上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政策审核并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三)拟录取考生将接受教育部的录取检查,不符合教育部录取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五)凡涉及到2024年硕士录取政策等相关内容以本办法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2024年研究生招生相关要求执行。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南华大学数理学院。
南华大学数理学院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