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基本规则
符合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内;考生初试考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一命题科目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且初试成绩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经审核同意可进行调剂。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在符合学院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各类数学、数学建模等学科竞赛获奖、发表论文和专利等情况、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注:在调剂系统备注栏如实填写获奖信息、论文和专利等情况,如无填写视为无。复试现场带上证书原件核查,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复试资格)。
(二)调剂需求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缺额名额 |
调剂复试比例 |
025200 |
应用统计 |
6 |
不低于1:2 |
调剂系统开放时间:4月15日08:00-4月15日20:00
现场复试时间:4月18日14:30-17:30 资格审查;
4月19日08:20-12:00 笔试;
4月19日14:30-18:10 综合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