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之家

 院分工会 
 获奖荣誉 
 活动动态 
您的位置: 学院首页  >  工会工作  >  院分工会  >  正文
数理学院分工会工作制度
2014-05-30 09:17 廖新元    (点击:)

数理学院分工会各项规章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为了保障教职工民主管理学院的权力,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人翁作用,搞好我院的各项工作,根据《宪法》、《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教代会是学院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学院的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二、教代会在学院党组织领导下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政策行使职权,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和重大问题开展工作。

三、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院长依法行使职权,团结、教育教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努力做好工作。学院支持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学院的权力。

四、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五、教代会要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民主推荐和民主选举权,五项职权。

六、教职工代表需以办公室、教研室、实验室等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和选举方法由工会委员会视学校的规模而定,征得党组织同意后实施。

七、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每次会议必须有1/3以上的教职工代表出席,遇有重要事项,经院长、工会或1/3以上的教职工提议,学院党组织同意,可提前、推迟开会或召开临时会议。

八、教代会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小组具体负责某一方面工作。各专门工作小组的成员,一般在教职工代表中产生。

九、教代会闭会期间各工会小组应建立活动制度,在各组工会小组长和教职工代表的主持下开展活动。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学校工会研究处理,必要时可召集教职工代表组长和专门工作小组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届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分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分工会委员会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分工会主席(副主席)对单位分工会全面负责。

二、分工会委员会实行分工制,委员必须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对分工会主席(副主席)负责。

三、分工会委员会每年组织委员集中学习34次,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工会理论,工会基础知识。

四、分工会委员会每年召开2次全体会议,总结本年度工作,研究制定新年度工作计划。

五、适时组织发展新会员,使职工入会率达100%

六、分工会委员会每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组织23次有影响的职工活动。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使院党委更好的密切联系群众、深入群众,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为使学院更加全面的开展民主管理,院务公开。使院分工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学院制定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一、党政领导重视、支持工会工作,工会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助党政加强教职工政治、业务学习,做好教职工团结及稳定工作。

 二、在学院重大事件决策的会议,必须有工会参与。

 三、工会要及时向党政反映教职工意见、或思想倾向。

 四、在召开教代会前,必须先召开党政联席会议。

 五、每年召开联席会议不少于2次,并做好会议记录。

六、 教代会会议所提交的提议,要经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落实。

七、此制度若有不足之处,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

 

                                            

工会活动制度

 

  一、全体会员要自觉遵守工会会员职责,积极主动按时参加工会各项活动,参与率要求100%

 二、工会活动要有计划,有组织、有纪律,小组活动要有活动记录,教职工参加活动要记考勤,有特殊情况可向工会请假。

 三、工会小组活动情况可做为评选先进科室的条件之一。

 四、教职工参加各项工会活动与年终考核挂钩。

 五、积极参加上级教育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六、各工会小组年初要有小组活动计划,年终要有小组活动总结。

 

分工会经费管理制度

 

为严格遵守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认真执行上级工会规定,贯彻为工会建设服务,为教育服务,为群众服务,切实抓好收、管、用三个环节。

 一、分工会经费由工会独立管理。

 二、设置工会财务,对工会经费的收支和帐目进行具体管理。

 三、工会财务按规定收缴和上缴工会经费,按要求编制各项财务报表。

 四、分工会经费开支,由分工会主席审批。

五、分工会经费开支,必须坚持少花钱、多办事,最大限度量入为出的原则。

六、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

七、记帐及时、切实做到内容、数字真实、摘要清楚、经常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据相符、帐表相符。

八、对报销发票严格审查,禁用不规范的发票或白条为原始凭证。

 九、每年年终向工会委员、各小组长通报工会经费收支情况。

 十、工会经费审查小组,可随时对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监督。

     

 

“五必访”制度

 给教职工送温暖是院党委、院工会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重要体现。学院党委及工会十分重视此项工作。为确保“五必访”工作的有效实施,学院特制定“五必访”制度如下:

一、要经常深入群众,了解职工的基本情况,(包括婚姻情况、家庭情况、经济情况、身体情况、民族等)为“五必访”活动奠定基础。

二、工会要切实承担起对特困职工的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助人的职责。

三、及时了解教职工情况,对职工的经济、生活困难,生老病死、婚丧嫁娶等都要给予及时的帮助和慰问。

四、对出现思想问题或犯错误的教职工,要有有效预防、预警。经常进行走访,开导、教育,帮助其改正。

五、对少数民族职工要经常交流,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在重大民族节日期间进行慰问。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为了更好的调动全院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教师队伍的管理统一化,工作程序化,言行规范化,行动自觉化,使全院教职工在民主评议中发挥作用,学院设置民主评议工作小组,并制定民主评议制度。

一、民主评议小组在党委领导下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其工作任务是每年根据职工评议结果,对全院教职工的工作、思想、作风等方面进行测评和民主评议。

二、开展民主评议时必须及时制定方案,并就开展评议时间,形式和方法及时上报教职工大会并与党委和行政领导取得联系协调工作。

三、民主评议采取实事求是。首先提高认识,明确民主评议的意义和作用,对优秀和先进的工作者可由教职工大会推荐给与奖励。

四、民主评议采取由群众意见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民主集中制办法,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抱着对领导干部负责的态度搞好民主评议工作。

五、民主评议可采取测评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办法,也可采用投票填表民主测评的办法。不论采用何种办法,但必须通知本人测评结果。让其在工作中发扬成绩,纠正错误。

六、民主评议的时间根据本年度的工作情况,一年评议一到二次,一般在年终工作总结和教职工大会召开时间。

以上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2014-2-25

 

 

 

 

数理学院第四届分工会委员及小组长名单

 

廖新元

主席

8282915

吴喜军

副主席

8281366

王恒太

财务委员

8282514

王丹林

福利委员

8282479

赵艳辉

宣传委员

8281824

罗迪凡

文体委员

8282379

张敏

女工委员

82823479

欧阳敏玲

力学小组长

8282450

赵艳辉

院办小组长(兼)

8282453

徐正华

数学小组长

8282379

贺慧琳

信计小组长

8325082

陈铀

物理小组长

8281366

王丹林

物理实验室小组长(兼)

8282479

 

 

关闭窗口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南华大学雨母校区崇德楼     电话:0734-8282453     邮编:421001     版权所有:南华大学数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