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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学院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2013-12-25 13:24     (点击:)

    按照南华大学岗位津贴评审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岗位聘任及津贴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教学质量一票否决制度。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质量是教师上岗的主要依据之一,对于教学效果不好,学生意见大,经学校教务处认定为教学质量不合格者,下一年度不得按教学系列聘任上岗。

二、院主要评审六级以下岗位津贴,评定依据为2009年《南华大学岗位津贴评审暂行办法(修订版)》,六级(含)以下不再进行破格,取消1/2和1/4档。七级以上报学校审批

三、具有各等级相应职务或学位,身体健康,能同时承担教学、科研两方面的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能独立承担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的教学任务,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良好,完成了学院、系、室安排的教学、科研工作,即可评定为相应档级。具体即为具有副高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评为6档,具有硕士学位的中级为5档,其他中级为4档,具有硕士学位或任职三年以上的初级为三档,其他初级为二档。

四、停止执行《数理学院2007院岗位聘任补充规定》、《数理学院2011年岗位津贴评定工作的补充说明》。

五、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合格人员可享受所聘岗位的津贴,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按学校规定扣发或停发岗位津贴。

、调整院岗位聘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欧阳自根

成员:肖基毅  胡和平  廖新元  郭长青  郭萍  李平贵

七、该方案从2014年1月1日起实行。

数理学院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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