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院教职工结婚时,院行政、院党委、分工会领导前去祝贺,院行政、分工会分别给予200元礼金。
二、本院教职工(含退休教职工)因病住院,院行政、院党委、分工会领导、教研室负责人前去看望,院行政、分工会分别给予200元慰问金。
三、本院教职工(含配偶)的父母过世,院行政、分工会分别列支200元礼金,以院党、政、工组织名义送花圈一个。(家在湖南省范围内,院派代表前去吊唁,在外省的数理学院发去唁电。)
四、本院教职工生小孩时,院行政、党委、分工会领导前去看望,院行政、分工会分别给予200元慰问金。
五、返聘的退休教职工按在职职工同等对待。
数理学院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