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版,2018年3月9日)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的要求,践行学校党委提出的“一基三实”、“一路三建”的发展思路,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与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创造条件,特设立南华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本基金包括南华大学研究生自然/社会科学基金、研究生出国(境)学术交流基金及优秀著作出版基金等,其经费纳入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培养基金的设立旨在营造积极向上的学术氛围,引导与激励广大研究生围绕自己的研究方向,广泛研读科技文献,凝炼科学问题,加强学术交流,创造性地开展科学研究。
一、南华大学研究生自然/社会科学基金
(一)资助办法与资助计划
研究生自然/社会科学基金以资助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为主,适度资助产品开发与技术革新。设有一般项目与重点项目(即研究生创新项目)两种,一般项目资助额度博士研究生为1.0万元/项,硕士研究生0. 4万元/项;重点项目(研究生创新项目)资助额度为博士研究生2.0万元/项,硕士研究生0.6万元/项。资助经费来源主要为南华大学,校本部研究生培养单位立项项目经费100%由学校资助;直属型附属临床学院(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南华临床学院)及其他协作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立项项目经费学校资助50%,各培养单位应按照不低于1:1的方式进行配套落实。
资助计划主要依据学校年度的实际招生人数、学校年度预算计划及各单位研究生申报、结题等情况综合确定。研究生科学基金项目总的资助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年在校全日制二年级研究生总人数的70%左右。
(二)资助对象
南华大学研究生自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对象为南华大学全日制且非带薪博士、硕士研究生。年度资助计划一般主要面向二年级博士、硕士研究生,一年级研究生可以申报,但从严控制。不受理已进入第三年学习研究生的申报。每位研究生最多只能获得1项此类项目的资助,即在攻读同一层次学位期间获得过资助的研究生不得再次申报该类基金项目。
(三)资助条件
1、资助项目选题一般属于所在学科科研方向领域,并且与自己的学位论文相关。研究课题应瞄准国内外科技社会发展的热点和前沿问题,或者结合我国当前或将来国民经济、科学技术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申请课题应在理论、实验、方法上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凝炼科学问题或设计计划,提出有一定深度水平研究课题。
2、研究课题论证比较客观、充分,研究技术路线清晰,可行性强。预期可取得创新性成果明确具体,具有较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四)申报办法
1、申请。研究生填写《南华大学研究生自然/社会科学基金申请书》,经导师审核推荐后报所在学院进行评审推荐。
2、学院评审和推荐。实行限项择优推荐。研究生所在学院可以将此项工作与研究生开题工作结合进行,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结果应在培养单位公示5天,公示无疑议后按学校限项要求推荐到研究生院审核与评审。
3、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评审通过后公示立项。
4、研究生院每年3月份组织申报和评审,实施6个月后进行中期检查。
(五)立项与管理
研究生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和管理。
1、研究生科学基金项目立项后学校给予专项经费资助,立项一经批准即划拨约70%的资助经费,其余经费根据中期检查的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资助。
2、项目研究经费由导师负责管理,遵守学校财务制度,使用范围仅限于与课题研究有关的开支,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取酬金。
3、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1.5年,应于学位授予前结题,因故需延期的,研究生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批准。
4、对于研究意义重大、研究成果显著,继续研究可望获得重大成果或重要突破的博士研究生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结题后申请人可继续申请资助,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审核通过后,可获得追加资助。
5、研究生院将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抽查。对不按计划执行、无故延期或中止研究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项处理。
6、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从研究生科学基金项目中择优推荐,但不重复资助。
7、从2018级开始,获得南华大学研究生自然/社会科学基金的资助是研究生二年级、三年级参评一等学业奖学金及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六)结题与验收
1、获资助研究生答辩前必须完成获得资助课题的结题工作。应向学院提交项目结题报告书、已发表且标注本基金项目号的学术论文(重点项目至少发表一篇为北大中文核心期刊、CSCD或CSSCI;一般项目至少发表一篇省级及以上的学术论文,发表论文的刊物必须是正刊)等材料,由学院汇总后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进行抽查。
2、受到重点项目资助的研究生毕业前发表的学术论文,一般应达到申请学校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最低要求。
二、南华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学术交流基金项目
南华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学术交流基金项目主要资助研究生参加在国(境)外主办的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引导研究生走向国际学术舞台进行学术交流,拓宽学术视野,提高学术水平。本基金对出席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并承担“口头报告”或“论文张贴”(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提供资助。每年根据学校年度经费预算择优资助一定数量的研究生。
(一)资助依据与资助范围
南华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学术交流基金项目主要资助研究生参加在国(境)外举办的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一般不支持国内举办的国际会议。
基金资助的会议应该是列入《南华大学重要国际会议目录》中的会议。《重要国际会议目录》由各学院研究提出建议方案,报学校审查后汇编备案。根据会议水平和影响程度,国际会议分为顶尖级会议、A类会议、B类会议三个级别。顶尖级会议是指公认的本学科领域最高水平的国际会议;A类会议指在本学科领域学术水平高、影响力大的国际会议;B类会议指学术水平较高、按一定周期规范化、系列性召开的国际会议。
(二)资助办法
根据《南华大学重要国际会议目录》中的会议的水平类别、研究生在国际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或口头报告的形式,学校提供不同额度的资助。
1、出席顶尖级国际会议:被邀请做“口头报告”者,资助总金额(均为人民币)不超过3.5万元/人·次,包括往返国际国内旅费、注册费及会议期间的住宿费等;被邀请做“论文张贴”者,资助总金额不超过2.5万元/人·次,包括往返国际(内)旅费和注册费等。
2、出席A类会议:被邀请做“口头报告”者,资助总金额不超过3万元/人·次,包括往返国际旅费和注册费等;被邀请做“论文张贴”者,资助总金额不超过2.0万元/人·次,包括往返国际(内)旅费和注册费等。
3、出席B类会议:被邀请做“口头报告”者,资助总金额不超过2.0万元/人·次的往返国际旅费和注册费等。
4、特殊奖励:出席国际会议的研究生,如果获得大会设立的奖项(例如最佳论文奖、优秀壁报奖等),在获得会议资助的同时,根据会议类型和奖项内容给予0.3~0.8万元金额的奖励,获奖者需提供获奖证书及复印件。
(三)申请对象与条件
(一)资助对象与申请条件
1、研究生出国(境)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对象为在我校学制内的统招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含研究生层次国际学生),超过学习年限的不予资助。研究生可根据《南华大学重要国际会议目录》申请本基金项目资助出席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国际学术会议。
2、拟参加的国际会议,其主题应该与研究生的论文研究内容紧密相关、且已列入各学科《南华大学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
3、论文被国际会议接收、论文作者有国际会议的正式邀请函、并作“口头报告”或“论文张贴”的证明;
4、申请者必须是论文的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一篇论文只资助一人;
5、在学制期间,一般每位研究生每年限获得1次本资助。
(四)申请与审批程序
1、申请者在校园网上下载并打印《南华大学研究生出席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经导师、院系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后,将申请表、会议邀请函、论文首页复印件、会议日程安排表等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学校每年的3月、6月及9月底前分三次组织受理申请与评审。
2、研究生院一般在四周内组织完成审批并将结果通知到相关学院;
3、获得批准资助的研究生,须在会议结束回国的2周内,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提交出席《国际会议总结报告》(书面和电子版)、机票及其发票、注册费、住宿费发票等材料。
三、南华大学优秀著作出版基金项目
(一)资助范围与要求
南华大学研究生优秀著作出版基金项目主要资助研究生出版优秀学术专著。优秀学术著作可以是基于学位论文或相关领域的著作,但不能够仅仅是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资助出版的著作要求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著作字数一般不少于15万字(自然科学类),或者不少于20万字(社会科学类)。资助出版的专著必须标注本专著得到南华大学研究生优秀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其知识产权归南华大学。著作正式出版后,需提交20本样书,其中研究生院留存2本,学校图书馆10本,所在培养单位8本。
(二)资助计划与额度
申报出版基金资助的研究生需在每年9月底前提出申请,研究生院在每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立项工作。学校每年安排出版基金资助10位左右的研究生。社会科学类著作每部可得到2.0万元经费资助;自然科学类著作每部可得到3.0万元资助。
四、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
南华大学研究生自然/社会科学基金由其研究生导师负责进行审核管理,南华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学术交流基金和优秀著作出版基金由研究生院进行审核管理。
研究生培养基金经费使用范围参照按照国家和南华大学的相关科学研究项目与学术交流经费使用要求进行。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根据学校批复的研究生培养基金预算360万元,以及湖南省教育厅每年提供的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经费24万元,学校2018年的预算中还有研究生创新项目经费30万元,我们经过测算,几点建议:
1、2018年资助南华大学研究生自然/社会科学基金计划
重点项目共100项,(建议其中博士为10项目,硕士90项)
一般项目:800项,含博士与硕士。
资助比例控制在65%左右。
2、资助南华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学术交流基金项目与优秀著作出版基金项目,先试点安排经费40万元左右。
3、各学院实行限项申报,按照二年级学生70%进行限项申报。
4、校本部研究生培养单位立项项目经费100%由学校资助;直属型临床学院(附一、附二、附属南华)及其他协作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立项项目经费学校资助50%,各培养单位应按照不低于1:1的方式进行配套落实。